公告事項
博士生出席明年度(101年)國際會議請先申請國科會補助
國際事務處 通 知
受文者:人社學院、工學院、金融學院、建設學院、商學院、理學院、資電學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1001122-01國交通知
聯絡人及電話:賴怡君(校內分機2498)
主旨:博士生出席明年度(101年)國際會議請先申請國科會補助
說明:
一、本年度教育部補助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經費已分配完畢。年底預計提報明年度(101年)計畫書,教育部往年於5月份核復當年度各校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經費補助結果。欲出席101年1-5月份國際會議之博士生,請先申請國科會補助。
二、申請國科會補助,申請人最遲須於開會日期之前二個月月底前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申請送出,例如:出席101年1月份之會議,今年11月就需申請了。國科會申請流程請見附件一。
三、敬請各院博士生業務承辦人轉知博士生。
正本:如受文者
副本:各院秘書、國際處
國際事務處